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市南部山區管委會規劃發展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萊蕪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開展濟南市新建商品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開放日及先驗房后交房活動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開展濟南市新建商品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開放日及先驗房后交房活動實施意見
為強化工程責任主體質量意識,建立健全商品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體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減少工程質量投訴,提前化解工程質量糾紛,提升人民群眾對工程質量的滿意度,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質安字〔2020〕10號)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宅工程,適用本意見。
二、活動內容
商品住宅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組織業主開展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在商品住宅單體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組織業主開展先驗房后交房活動。
三、活動組織
(一)活動責任主體
建設單位依據本意見負責活動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及問題整改,并按要求做好安全、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對活動的開展和問題整改負首要責任。施工、監理、物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配合。
(二)監督主管部門
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的監督工作,由該項目相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先驗房后收房活動的監督工作,由該項目相應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負責。
四、具體實施
(一)活動前準備
建設單位應在房屋銷售時,將擬組織活動有關情況告知業主,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科學安排、周密策劃。活動開展前,建設單位應有針對性的編制活動實施方案。活動開展前,建設單位應發布公告,業主自愿報名,同時將實施方案報送相應監管部門。活動開展前,建設單位嚴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體結構業主開放日活動
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部分經參建各方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組織業主按照既定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指定區域開展主體結構業主開放日活動,展示內容應包括主體結構部分驗收情況、主體結構實體質量等方面。具體要求如下:
1.建設單位按既定方案組織業主到場,發放《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業主意見表》(附件1)。建設單位應做好對業主的安全教育,提供相應安全防護用品,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2.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單位相應專業人員陪同業主在指定區域對項目結構工程質量進行開放,并留存影像資料,業主按照實地查驗情況填寫《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業主意見表》,業主和建設單位陪同人員應在記錄表中簽字確認,對于業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觀事實或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意見,建設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合同約定等進行解釋。
3.建設單位應及時整理匯總有關質量問題,組織相關單位逐項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留存相應施工及驗收資料,并告知業主。
(三)先驗房后交房活動
住宅工程經參建各方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前,建設單位組織業主,就其選購的房屋開展驗房活動,驗房過程中業主提出的合理質量問題,相關單位逐項落實處理完成后,方可組織交付。具體要求如下:
1.建設單位按照制定的活動方案組織業主到場,發放《業主先驗房情況記錄表》(附件2),同時向業主公示工程分戶驗收結果、竣工驗收結果等信息。
2.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參建各方陪同業主共同對業主房屋進行查驗,施工和監理單位應在現場配備土建、水電、暖通等專業人員,提供必備檢查工具,及時解答業主相關專業問題。業主按照實地查驗情況填寫《業主先驗房情況記錄表》,業主和建設單位陪同人員應在記錄表中簽字確認。經確認的質量問題,應在記錄表中寫明整改完成時限,如業主需復查的,應同時約定復查時間。對于業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觀事實或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意見,建設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合同約定等進行解釋。
3.建設單位應及時整理匯總有關質量問題,組織相關單位在約定的時限內整改完成,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留存相應施工及驗收資料,并告知業主,如業主需要實地查看整改情況的,建設單位應予以配合。
五、責任落實
(一)監督管理
相關質量問題整改完成后5日內,建設單位應將活動中業主到訪情況、質量問題及整改完成情況匯總報送監管部門,弄虛作假的,對相應責任主體通報曝光,對建設單位按《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信用懲戒扣分。
(二)質量投訴處理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發生質量問題投訴的,倒查活動記錄及問題整改記錄。對于活動中記錄的質量問題整改維修不到位而產生質量投訴的,對建設單位按《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信用懲戒扣分,對未認真履行職責的施工、監理單位,按《濟南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實施信用懲戒扣分。
(三)活動獎勵
對于積極組織、措施得力、反饋問題較少、整改及時、整體滿意度較高的項目,相應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通報表揚,并按《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濟南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予以信用評價加分獎勵。
本意見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2月1日,參建各方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鼓勵建設單位按照本意見實施。2022年2月1日后參建各方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建設單位應遵照執行。
附件:1.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業主意見表
2.業主先驗房情況記錄表
附件1
(項目名稱)主體結構開放日活動業主意見表
業主姓名 | 聯系電話 | ||
業主意見 | |||
業主確認簽字 |
年 月 日 |
建設單位 確認簽字 |
年 月 日 |
注:此表為業主開放時記錄使用,一式兩份留存(建設單位、業主各一份)
附件2
(項目名稱)業主先驗房情況記錄表
業主姓名 | 房號 | 聯系電話 | |||||
建設單位 | 監理單位 | ||||||
施工單位 | 前期物業單位 | ||||||
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 | |||||||
業主確認簽字:
|
年 月 日 |
建設單位 確認簽字
|
年 月 日 |
注:此表為業主開放時記錄使用,一式兩份留存(建設單位、業主各一份)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印發